2006年8月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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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停“3·15”认证掩盖了什么
但纯

  “欧典事件”后,中消协终于叫停了备受争议的“3·15”标志认证。不过,中消协也并没有公开发表声明解释此事(《北京青年报》7月30日)。
  在“欧典事件”之后,人们才发现,原来中消协根本就没有相关认证资格。作为一个让中国消费者寄托了太多信任的机构,中消协的违规,让我们失望,却也让我们猛然意识到一个存在着巨大问题的被遗忘的角落——“认证”。
  认证是否要收费?收费多少?这些问题,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完整而规范的标准。于是,一些认证机构可以毫无约束地随意认证,只要对方出钱,就可以认证。在这里,认证实际上已经成了一个腐败黑洞,这样的认证机构实际上也就成了某些骗子们的帮凶。骗子在行骗后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,但那些成为帮凶的认证机构却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“全身而退”。中消协静悄悄地终止了“3·15标志”的生命,没有任何解释,也不需要向任何管理部门解释,连个最起码的对消费者的“歉意”都没有,这不能不说是钻了法律的一个空子。
  另一方面,中消协搞认证是否属不务正业?这也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。实际上,认证机构应该是一个中立的机构,这样才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认证,但中消协不具备这样的前提条件。作为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,中消协和消费者有着非常广泛的利益联系,也很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,而这种信任如果被滥用,被拿去换取某种利益或者用来要挟某些不愿意就范的厂商,其危害将是惊人的。另外,中消协为了消费者的权益,还要起着监督其它认证机构的作用,自己是认证机构又要去监督“同行”,这种“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”的做法本身就不公平。因此,从公平性来看,中消协应该远离认证。而从中消协的职能来看,它更应该把精力放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、维护消费者权益上去,而不是成为某些商家的“代言人”,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去做认证“生意”。在笔者看来,这样的做法就是不务正业,也极容易让中消协走向其职责的对立面。
  “3·15”是中国消费者心中的一处维权圣土,希望“3·15标志”的停用不是中消协暂时摆脱危机的“丢卒保车”的手段,而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的起点。